
近日,5万余尾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地优质鱼苗在重庆市丰都县高家镇码头水域放流长江,逐水而归。该活动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联合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共同开展。9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惩处的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购买检疫合格的鱼苗,在丰都县农业农村委技术人员监督与验收下,将鱼苗放归长江,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重庆市人大代表付亚玲、丰都县人大代表张勇共同见证这场法治教育与生态保护融合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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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
\n从“电鱼人”到“修复者”
\n活动开展前,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技术人员对即将投放的5万尾鱼苗进行了细致的数量清点和规格抽查。经现场检测,本次放流鱼苗以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地优势鱼种为主,均为适应长江生存的优质苗种,规格均达到放流标准。下午3时30分,9名被告人在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监督见证下,将盛有鱼苗的器具对准江面,缓缓倾倒,数万尾鱼苗倾泻而出,瞬间汇入一江碧波之中,为长江重庆丰都段水域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n集中宣判
\n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n增殖放流结束后,在长江码头旁临时布置的法庭上,涪陵区人民法院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周边百余名村民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
\n9名被告人因在长江流域重庆段重点水域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实施非法捕捞,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为满足口腹之欲去电鱼,如今十分后悔!”宣判现场,一名非法捕捞案件的被告人神情凝重地说道,“希望通过投放鱼苗弥补我对长江生态造成的破坏,今后我将以自己的教训告诫身边朋友,坚决不再非法捕捞长江鱼,做长江生态的守护者。”案件宣判后,法官结合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向当地群众深入阐释电鱼对水生生态造成的严重危害,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n联合巡江
\n多方联动筑牢屏障
\n活动最后,市五中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联合丰都县相关部门,共同在高家镇长江水域开展联合巡航行动。巡查人员重点查看禁捕水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捞网具、隐匿钓具及违法排污等情况,并就执法司法衔接、生态损害线索移送等问题进行现场商议,进一步织密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协作网络。
\n涪陵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增殖放流和集中宣判活动既是落实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部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的行动,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构建“法律制裁+生态补偿+多元共治”格局的重要举措。
\n下一步,涪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预防保护、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司法效应。
\n重庆法治报记者 张柳妞
\n原标题:数万鱼苗与一江碧水的双向奔赴 市五中法院、涪陵区法院、丰都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配资平台安全查询官网,共护长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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